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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为更好地发挥校园信息网各部门网站的宣传报道作用,服务好迎评创优工作,现要求如下:
⒈要在十一月十六日前完成本部门网页建设,内容要积极向上,制作风格要统一,要多将本部门在迎评创优工作中突出事迹进行报道。
⒉信息发布要按照《太原大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中有关规定,做到“先审后发”,遵循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存档”的原则。若发布与其他部门相关的信息,须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,并请其主要负责人会签。
⒊凡上网信息纸质底稿和电子文档必须归档保存,最少保留一年,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。
⒋对逾期不完成的部门,要根据《目标责任制》的有关规定,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。
党委宣传部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