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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信息网是面向全校各系部处室、全体师生进行新闻报道、信息发布的重要宣传阵地,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园信息网的作用,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,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:
⒈各部门上报校园网主页的信息,要先由本部门负责人审阅,并在《审批单》上签字并注明登载栏目,重要信息应经学校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。同时,将电子版发送至tydxxcb@163.com。如果不履行上述手续,视为稿源质量有问题,将不予登载。
⒉部门主页的信息可由各部门自行上传并更新,风格要统一,若发布与其他部门相关的信息,须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,并请其主要负责人会签。
⒊所有上网信息要求做到“先审后发”,遵循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存档”的原则。
⒋凡上网信息纸质底稿和电子文档必须归档保存,最少保留一年,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。
太原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○○七年四月三日 |